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京编办函[2002]3号),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机关内设10个部门和机关党委,10个部门包括:办公室、研究室、计划财务部、组织联络部、维权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宣传文体部、人事部、社会工作部;下属8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残疾人活动中心、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残疾人募捐工作管理中心、残疾人体育训练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市残联是残疾人事业领域的综合性、“亦官亦民”的社会事业团体。主要职责如下。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中国残联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会同立法及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规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应的政策性措施,并协调和组织实施。
2. 指导和检查区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3. 负责管理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肢残人协会、精神残疾人亲友会、智力残疾人亲友会以及市残疾人体育运动协会、残疾人个体劳动者联谊会、残疾人新闻工作者联谊会。指导残疾人集邮、摄影等群众性组织活动。
4.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负责残疾人的信访工作,为残疾人服务。
5.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6. 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的各项康复和残疾预防工作。
7. 推进残疾人的教育,协调、组织、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
8. 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康复扶贫工作。
9. 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普及残疾人群众性文艺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各种赛事。
10. 筹集和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协调落实对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协调落实市政府每年为残疾人办的实事;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险工作。
11. 为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推进残疾人无障碍建设和无障碍改造。
12.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境外交流与合作。
13. 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 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市残联行政编制70人,实有在职64人;事业编制299人,实有在职245人;临时聘用人员76人。离退休人员82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79人。
二、2014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收入预算说明
2014年收入预算32380.71万元,比2013年29196.91万元增加3183.8万元,增长10.9%。其中:财政拨款32363.95万元比2013年29068.3万元增加3295.65万元;统筹结余资金1.31万元比2013年119.92万元减少118.61万元;其他资金15.45万元比2013年8.7万元增加6.7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 基本支出预算6553.32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0.24%,比2013年6088.92万元增加464.4万元,增长7.6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65.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47.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9.75万元。
2. 项目支出预算25827.4万元。
三、主要支出情况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有:残疾人康复工作、残疾人体育事业、组织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残疾人入住机构托养机构补贴;对残疾人事业的宣传,组织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残疾人文化建设和服务体系创新,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努力使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有较大提高,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改善,使首都残疾人工作科学发展的水平有较大提高;以深化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充分利用首都社会管理和服务创新的机遇,让残疾人事业更好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以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建设残疾人工作首善之区,让每个残疾人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具体项目明细见附表)
附:收支预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