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残疾人事业统计报告
2011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北京市残疾人工作,在中国残联的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7号和市委17号文件精神,以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制定实施“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修订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为重点,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开局良好,为“十二五”时期首都残疾人事业实现新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进一步确立和完善,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状况得到改善,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一)康复
社区康复工作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基本实现。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为全市2万多名有需求的聋人进行了致聋基因检测。北京康复医院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完成装修改造投入使用。与北京大学、北大六院等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在辅助器具研发、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等领域取得突破。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扶持和引导民营康复服务机构规范发展,进一步提高了康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在全市16个区县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康复服务的社区达到5956个,比上年增长11.3%,占全部社区总数的92.1%,社区康复协调员累计达4595人,其中本年新增社区康复协调员703人,已建社区康复站3118个,其中本年新增34个。为341165人建立了社区康复服务档案,本年新增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残疾人为27334人。全年施行白内障复明手术10122,比上年下降15.4%;其中,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723例,比上年下降48.4%。为129名低视力患者配戴了助视器,比上年下降53.9%,培训儿童家长152名,比上年增加171.4%;对241名盲人进行了定向行走训练,比上年下降48.8%;新收训聋儿239人,比上年增长4.4%,其中,机构训练221人,比上年增长12.2%,家庭训练18人,比上年下降51.5%,培训聋儿家长232人,比上年下降43.7%。培训专业人员130人,比上年增长49.4%。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与康复工作模式,精神病人监护率达到88.05%。显好率70.85%,比上年增加3.41个百分点,社会参与率54%,比上年增加3个百分点,肇事率0.06%,与上年持平。对4718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医疗救助。建立了14个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有229名孤独症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
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全面推进普及型假肢装配,截止到2011年底,累计建立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3个,全年供应辅助器具4936件。免费发放辅助器具2874件,为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假肢379例,装配矫形器87例。
全年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3个,对6057名肢体残疾人进行了以运动功能和日常生活活动为主的康复功能训练,其中:脑瘫儿童系统康复训练184人,肢体残疾儿童社区、家庭康复229人,成年肢体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5644人。
全年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17个,609名0-14岁的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与服务。
(二)教育
残疾人教育权益得到切实保障。积极促进融合教育,着力推动建立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为补充的残疾人教育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全市开办特殊教育的普通高中2所,在校生110人;其中聋高中1所,在校生98人;盲高中1所,在校生12人。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有11个,在校生262人,毕业生82人,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82人。高等特殊教育学院1所,有91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9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651人,其中视力残疾11人,听力残疾13人,言语残疾8人,智力残疾148人,肢体残疾283人,精神残疾72人,多重残疾116人。
(三)就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征缴工作进一步推进,以审核促就业取得新突破。试行定岗、定单、定向式培训,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291期,累计培训残疾人1万余人次,参训人员就业率不断提高。以“爱立方”为品牌,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产品首次走进文博会,成功入选北京礼物。市残联、市质监局共同制定了国内第一部《盲人保健按摩服务规范》和《保健按摩操作规范》,填补了同行业空白。
全年通过多种形式新安排3911名城镇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安排215人,比上年减少61.8%,按比例就业新安排1146人,比上年增加26.21%,个体及其他形式就业16423人,比上年增加43.2%。到2011年末,全市在业残疾人达到122438人,比上年增长27.5%。其中城镇残疾人在业人数为68939人,比上年增加35.51%,农村实际就业残疾人53499人,比上年增加22.68%。在城镇就业残疾人中,集中就业4618人,按比例就业46009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889人,个体及其他形式就业16423人。可以看出,按比例就业依然是残疾人就业的主要途径,个体及其他形式就业比上年上升了43.2个百分点,说明残疾人就业观念的变化,促进了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在农村的就业残疾人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29008人,占54.2%,从事其他形式劳动的24491人,占45.8%。全市建立职业培训基地55个,其中残联兴办18个,本年度城镇职业培训5271人次。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1年度培训保健按摩人员314人;培训盲人医疗按摩人员98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916个,比上年增加82.47%,医疗按摩机构2个,与上年持平;有6人和29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就业人数达到1888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人数达到113名,扶持83名特困盲人按摩师就业。
(四)社会保障
积极推进残疾人护理补贴及托养服务、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残疾人社会组织扶持、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等政策研究,加大了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力度,逐步实现政策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进一步完善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011年,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59270人,比上年增长19.4%,其中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51755人,比上年增加23.19%,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51485人,比上年增加22.47%;残疾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79479人,其中残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31880人,残疾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7599人;城乡39065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1331人,城镇集中供养和其他救助救济16344人;农村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7734人,农村五保供养和其他救助救济19574人;享受生活补贴人数为75972人,享受护理补贴人数为442人。
寄宿制托养机构93个,托养残疾人2230人;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合计78人,托养残疾人1036人;2011年度享受居家托养服务残疾人数为17910人。
(五)扶贫
2011年扶持贫困残疾人户265户,扶持6319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4990人次,投入培训经费47.55万元。
结对帮扶单位324个,结对帮扶个人2137人;建立残疾人扶持基地58个,安置残疾人就业1398人,扶持带动残疾人2434人。建立县级残疾人服务社3个,乡镇服务分社49个。
完成655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投入危房资金1297.6万元,受益残疾人750人。
(六)宣传文化
今年围绕第四次残疾人事业工作会暨自强与助残表彰大会、北京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残疾人重要节日和重大事项,加强总体策划,通过多种方式实施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广泛宣传首都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取得的成就,宣传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展示残疾人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显著提升了残疾人事业的社会影响力。
截至2011年底,省级中央媒体采用稿件16件,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数3768件,共开辟报刊专版23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省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1个;建立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1个;各区县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数465件,报刊专版38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58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2个。市级和区县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已分别达到5个和15个,举办残疾人文化周20个和104个,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分别是43个和73个,已成立市级残疾人艺术团队1个,区县级残疾人艺术团14个。
(七)体育
在2011年春季全国残疾人7个单项邀请赛、全国特奥田径锦标赛、国际长跑节上取得优异成绩,首届残疾人场地汽车赛获团体第三名和赛事组织奖。特别是在第八届全国残运会上夺得35枚金牌,28枚银牌和30枚铜牌,破2项世界纪录,8项全国纪录,残疾人轮椅舞蹈、柔力球等节目在多个国际活动、国内大型活动展示表演,为首都争得了荣誉。
2011年,我市举办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12次,参加人数达到5000人次,残疾人体育示范点30个,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450人,举办残疾人体育比赛7次,参与的残疾人运动员213人次,建立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7个,聘任教练员30人。各区县举办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1263次,参加人数60533人,残疾人体育示范点56个,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306人。
(八)维权
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坚持以权利为本、分类保障、特别扶助、合理便利及社会融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了本市残疾人权益保障的水平。
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取得实效。一年来,全市残联系统接待来信来访的结案率达98%以上,保持了残疾人群体整体稳定。为残疾人提供咨询、代书、调解等法律服务近万人次,代理和调处残疾人案件25件,直接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有效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2011年,我市修订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1个,制定或修改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1件;全市人大执法检查或专题调研8次,政协视察和专题调研6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0次,参加人数7410人次;开展法律培训班18次,参加人数1588人次;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7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3个,办理案件91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6个,办理案件307件;协助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5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4件。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2个;无障碍建设领导协调组织12个;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0139户,无障碍检查89次,无障碍培训2614人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7820人。
全市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6903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5843人次,各区县共接待集体访3次,63人次。
(九)组织建设
抓好全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和55号文件精神的落实,半数以上的区县残联规范设置“四部一室”,区县残联的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对残疾人社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和重新认定,投入资金530多万元,培育、扶持和引导残疾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能力和水平。专门协会工作更加规范活跃,在重要政策研究制定中提出建议,重大事项实施中参与监督、重点业务推进中积极配合,发挥了独特作用。
2011年,市残联残联领导班子配备了残疾人副理事长及残疾人理事,配备了盲人理事1名,配备了驻会聋人理事1名。16个区(县)级残联机关全部配备了残疾人干部,残疾人人才库入库人数为600名。
在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方面,290个乡镇(街道)中,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1582名;5317个社区(村)中,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222名。
各级残联干部综合培训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本年度共举办培训班70期,培训残疾人干部6065人次。
(十)事业统计与信息化
与北京市经信委及首都之窗运管中心合作制定了《北京市政府网站无障碍改造规范》,完成了市残联网站无障碍改造。建成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就业服务等系统,实现了市残联与相关部门数据交换和共享,有效提升了网络运行维护水平。
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共有17名专、兼职统计人员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普遍得到重视,市残联举办统计业务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50人次。
北京市残联系统全面推进网站建设,目前已开通1个省级了公众服务网站,15个地市级残联网站也已开通,网站总数比去年增加1个。这为今后残联系统网站集群服务奠定了基础,残联系统网上信息服务正在逐步覆盖全市。北京市残联也积极举办信息工作培训班,2011年北京市级残联开设网站技术培训班1期,培训各级残联信息员30人次。
北京市各级残联共有38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北京市残联建立局域网1个,网上办公(OA)系统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