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市残疾人事业统计公报
2012年,在中国残联的指导和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市残联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融合,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首都残疾人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康复
2012年,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各类别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康复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积极探索机构康复、社区康复、家庭康复相结合的新模式,开展了康复知识大讲堂、辅具知识进社区、千名康复员进家庭等活动,创建了13所家庭康复培训学校。积极开展残疾预防,与市卫生局、市妇幼保健院共同开展了发育迟缓儿童残疾预防干预、脑瘫儿童早期监测和儿童发育干预示范中心试点建设项目。积极推动康复机构、辅具机构建设,北京康复中心一期工程建成,康复医院改建取得突破性进展。8个区县、332个街乡镇建立了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评估与适配服务。研发出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第三代智能假肢产品,进一步提升了辅具服务水平,“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基本实现,质量有所提升。
全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356例;为667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全年为362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25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92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加强市级聋儿康复机构建设,完善聋儿康复网络。共对332名聋儿进行了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498名;培养各类专业人员300人。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2011年,在15个区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42927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99.79%,显好率达到63.74%,社会参与率达到39.47%,肇事率0.03%;对5639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建立了1个市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有85名孤独症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
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全面推进普及型假肢装配,截止到2012年底,累计建立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5个,为残疾人减免费用装配普及型假肢263例,供应各类辅助器具5693件,装配矫形器97例。
全年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12个,对5142名肢体残疾人进行了康复训练,其中:脑瘫儿童系统康复训练262人,肢体残疾儿童社区、家庭康复124人,成年肢体残疾人社区、家庭康复4756人。
全年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达到29个;对490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了康复训练,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早期康复训练与服务。
在全市16个区县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建立社区康复站3601个,已开展社区康复服务社区5517个,配备了4225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二)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筹办论坛、电视访谈、微博互动、典型示范等多种形式,大力倡导和宣传融合教育理念。会同教育部门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融合教育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市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管理办法》,完成了全市1722所中小学无障碍设施情况摸底调查,在全市部署了融合教育示范区和示范校创建活动。启动“康教结合”试点工作,对全市978所幼儿园进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调查,积极探索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模式。开展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调查,建立了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台帐制度,为450名重度和多重残疾儿童提供了送教上门服务。
开办特殊教育普通高中2所,在校生16人;其中聋高中1所,在校生0人;盲高中1所,在校生16人。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有3个,在校生178人,毕业生75人,其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75人。高等特殊教育学院1所,有125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20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419人,其中视力残疾0人,听力残疾3人,言语残疾2人,智力残疾100人,肢体残疾196人,精神残疾22人,多重残疾96人。
(三)就业
依法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预留、定向招录制度的落实,会同市国资委出台了《关于推动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指导意见》。通过开展网上审核、加强宣传等措施,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力度。通过对超比例安置单位给予奖励、对就业残疾人给予保险补贴,以及为企业进行无障碍改造、为聋人就业企业配备手语翻译等措施,积极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对应届残疾大学毕业生实行就业评估、指导、推介一条龙跟踪服务,就业率达到98%以上。第六次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首次纳入全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数创历史新高,900余人次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以“爱立方”为品牌,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产品首次走进文博会,成功入选北京礼物。市残联、市质监局共同制定了国内第一部《盲人保健按摩服务规范》和《保健按摩操作规范》,填补了同行业空白。
城镇新安排2907残疾人就业。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285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1181人,公益性岗位就业629人,个体及其它形式就业803人,辅助性就业458人,全市城镇实际在业人数72969人;45101农村残疾人稳定实现就业,其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29654人。
职业培训基地45个,其中残联兴办8个,本年度城镇职业培训人数4111人。
培训盲人保健按摩509人;医疗按摩人员98,保健按摩机构达到489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2个;有5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职称评审,18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初级职称评审。
(四)社会保障
在实现政策全覆盖基础上,加大宣传和落实力度,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为全市所有持证残疾人参保意外伤害险,残疾人遭受意外伤害可获最高6万元的保险赔付。认真落实“九养”政策,为9.9万名残疾人发放养老助残券,为1782名残疾人配发小帮手电子服务器。为机构托养残疾人和居家养护残疾人提供阳光家园资助,为2314户遭受意外灾害的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积极做好7•21特大灾害和11•3延庆雪灾中遭受严重损失的扶贫助残基地、职业康复站、温馨家园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为残疾人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基本住房等各方面提供了可靠保障。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达到67167人,其中参加养老保险人数59652人,参加医疗保险人数59382人;城镇残疾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达到48794人;城乡70891名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47477人,城镇集中供养和其他救助救济5338人;农村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23414人,五保供养和其他救助救济14881人。
寄宿制托养机构89个,托养残疾人2041人;日间照料托养机构合计257个,托养残疾人1569人;本年度享受居家托养服务残疾人17584人。
(五)扶贫
2012年扶持贫困残疾人户4109户,扶持5064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5350人次,投入培训经费47.64万元,市级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732万元。
结对帮扶单位177个,结对帮扶个人2137人;建立残疾人扶持基地121个,安置残疾人就业3646人,扶持带动残疾人5190户。
完成79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投入危房资金501.36万元,受益残疾人859人。
(六)宣传文化
抓住党的十八大、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政治事件和重大节日契机,加强整体策划,全方位、立体式做好宣传工作。成功举办全国助残日残疾人优秀文化成果展,回良玉、邓朴方、郭金龙、张海迪等领导莅临参观,给予高度评价。十八大期间,《北京新闻》播出长达7分钟“更多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新闻,《北京日报》四天连发专版,集中展示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北京电视台、新华网等40余家媒体在黄金时间、显著位置,对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系列活动进行了广泛、深入地报道。开通北京残联官方微博,在第三批上线单位中各项排名位居前列。与梅兰芳大剧院、国家大剧院、中国美术馆、中央电视台、中国儿童艺术剧院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展公益合作,牵手残疾人走进高雅艺术殿堂,共享首都文化建设成果。推行音乐治疗和心理咨询服务,让更多的残疾人在文化娱乐活动中愉悦身心,回归社会。送文化下基层,建立了12个区县流动图书馆,基层演出达100场。残疾人手工艺品首次走进党代会和国际论坛展示,“爱立方”品牌社会影响力得到提升。北京市残疾人艺术团成为第一批“北京市优秀文化品牌团队”,并代表市政府参加了北京——莫斯科友好城市国际残疾人日演出,首都残疾人工作在国内外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我市残联的新闻稿件被中央媒体采用150件,主要新闻媒体刊播稿件数420件,报刊专版61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7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建立了市级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1个。各区县残联的新闻稿件被主要新闻媒体刊播数达到886件,报刊专版76个,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9个,电视手语新闻栏目2个。
市和区县两级残联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已分别达到5和14个,举办残疾人文化周17和120个,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分别是43和94个,已成立北京市残疾人艺术团队1个,区县成立残疾人艺术团38个。
(七)体育
体育工作取得新成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的“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起到良好示范作用。推广轮椅舞蹈、轮椅健身操、太极柔力球、太平鼓等残疾人群众性体育项目,推动基层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活跃开展。选送25名优秀运动员、教练员进入国家队参加伦敦残奥会,取得4金、6银、3铜的可喜成绩,为国家和北京市争得了荣誉。
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8次,参加人数4532人,残疾人体育示范点35个,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850人,残疾人体育比赛5次,参与的残疾人运动员362人次,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10个,聘任教练员28人。
各区县残联举办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1391次,66594人参加活动,残疾人体育示范点68个,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455人。
(八)维权
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依托公、检、法、司等部门和机构,不断完善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联席会制度,并在温馨家园建立了47个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政策咨询、代书、调解等法律服务1.6万人次,诉讼、仲裁代理33件,为残疾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0多万元。
县级以上人大执法检查和政协视察、专题调研各5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66次,参加人数12470人;开展法律培训班24次,参加人数2301人;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协调机构8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4个,办理案件155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7个,办理案件323件;协助残联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3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4件。
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政府令2个;无障碍建设领导协调组织13个;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区县16个;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11559户,无障碍检查237次,无障碍培训4699人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18475人。
市区两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7186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5574人次,其中集体访4批次,32人次。
(九)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基层残联组织换届工作基本完成,一批年富力强、政治素质好、残疾人认可的同志进入班子,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开展了基层组织建设调研,研究制定了加强残疾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调、对区县工作的指导,在区县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残疾人干部队伍配备、街乡镇残联组织建设和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我市街道(乡、镇)均建立了温馨家园,提前实现了“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成一个示范残疾人温馨家园”目标。
2012年,我会领导班子配备了1名驻会肢体残疾人副理事长,1名盲人理事,2名肢体残疾人驻会理事,1名智力残疾人亲友理事以及1名驻会聋人理事。全市13个区县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
在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方面,街道(乡镇)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995名;社区(村)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4568名。
残联干部综合培训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市残联实有人员已达1432人,干部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市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80个,其中盲人协会16个、聋人协会16个、肢残人协会16个、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16个、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16个。
(十)服务设施建设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止到2012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共计1个,在建项目共计3个,筹建项目共计1个。其中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总占地面积0.17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0.48万平方米,总投资0.29亿元;
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康复设施共计3个,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康复设施总占地面积0.84万平方米,总建设规模1.32万平方米,总投资0.83亿元。
(十一)事业统计与信息化
信息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为方便我市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免费上网服务,我市启动了残疾人免费上网项目。启动了残疾人服务“一卡通”建设项目,建立了基于GIS的数据空间展示系统,实现了残疾人实时、动态全程服务管理。在全市各区县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新一轮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
统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共有17名专、兼职统计人员从事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培养普遍得到重视,市级残联举办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的人员达到40人次。
全市残联系统全面推进网站建设。经过改版,我市建成了全站无障碍的公众服务网站,有16个区县残联网站已开通。这为今后残联系统网站集群服务奠定了基础,残联系统网上信息服务正在逐步覆盖全市。2012年市区县两级残联共开设网站技术培训班3期,培训各级残联信息员达150人次。
全市各级残联共有29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信息化工作;建立市级残联局域网1个,网上办公(OA)系统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