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北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文章来源:信息中心   发表时间:2016-04-29 【字体:

京残发〔2016〕30号


  2015年我市统计工作秉持“平等、融合、共享、阳光”的工作理念,为推动残疾人服务体系转型升级和提高基础管理能力建设奠定了基础。

  一、康复

  康复工作有了新进展,15.5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服务。儿童残疾筛查在11个区推进,1937名残疾儿童少年享受康复补贴;精神残疾康复融入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大局,2.3万名精神障碍者享受免费服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可以申领看护管理补贴;社区康复内容不断拓展,1.9万名成年残疾人得到个性化康复服务。即将颁布实施的《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将实现较大突破;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技能大赛荣获第一名,智能假肢等辅具研发创新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16个区县开展了社区康复工作,累计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3927个,配备6306名社区康复协调员。

  16个区县的27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471人。

  开展视力残疾康复机构总数达到13个,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335例;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1884例复明手术;为966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4名,有效开展家庭康复训练。对1380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推进听力语言康复机构规范化管理,完善基层服务网络。已建设市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23个。年度新收训聋儿96名,在训聋儿392名;规范聋儿家长学校,开展家庭训练,共培训聋儿家长440名;开展各级各类听力语言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共培训专业人员147人。

  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服务机构达27个,其中,市级康复机构1个,各区县康复机构26个;培训各级各类肢体残疾康复人员4092人次;共对6782肢体残疾者实施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274名脑瘫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资助名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

  开展智力残疾康复训练服务的机构42个,其中,市级康复机构1个,各区县康复机构41个;培训各级各类智力残疾康复人员1500人次;共对6541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实施救助项目资助1818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同时培训儿童家长。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16个市县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74299名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89.5%,显好率达到71.9%,社会参与率达到51.2%,肇事率0.0%;对8158名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

  建立了1个市级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机构;441名孤独症儿童在各级机构进行了康复训练。

  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辅助器具供应服务,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14800件,其中装配假肢89例、矫形器105例,验配助视器2920件。

  二、教育

  《中小学融合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较好完成,200个资源教室基本建成使用,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1%;北京联合大学临床医学和特殊教育两个专业成为全国首个面向残疾人招生的硕士点,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

  2015年,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249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2个,在校生300人;其中聋生220人;盲生80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3个,在校生218人,毕业生60人,其中0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75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76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三、就业

  我市千方百计促进残疾人就业,党政机关连续两年定向招录残疾人,预留岗位、定向招录残疾人逐步常态化;实施“千企万人助残就业”项目,153家残疾人企业参与其中,残疾人收入逐年提高。

  2015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2728人,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221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866人,公益性岗位就业179人,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1121人,辅助性就业341人。城镇就业人数87280人;59052名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37023名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达到61个,其中残联兴办5个,依托社会机构兴办56个,其中11003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5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389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124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458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4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有19人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级职称评审。

  四、扶贫

  2015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农村低收入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通过完善助残增收基地扶持政策,切实让低收入残疾人农户稳步增收;探索建立精准帮扶机制,重点扶持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和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及低收入村内的残疾人农户;建立农业专家与基地帮扶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开展科技指导;摸清全市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危旧房底数,推动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工作。

  全年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3021人次。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71个,安置2398名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2068户残疾人。完成551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1471.6万元,594名残疾人受益。

  五、社会保障

  自2015年7月1日我市实施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以来,年度支出资金近3亿元,是本市第一个不分年龄、就业、收入状况,基于残疾发生和自理能力,针对需求而给予的普惠型福利制度。以“护理补贴制度为核心、相关配套政策为支撑、政府购买服务为补充”的重度残疾人养护照料体系框架基本形成。扩大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范围,完善与普惠政策衔接,为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提供了制度保障。

  2015年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统一合并实施,已有100885名城乡残疾居民参保,参保率96.0%,在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48792名重度残疾人,其中48668人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补贴比例达到99.7%。有37332名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8730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养老保险88317人,参加医疗保险86596人,城镇19082人和农村17665人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91名和548名;112424名和144175名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6118名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规范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116个,共为1537名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91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25个。在以上机构中,共有116名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4名残疾人实现了支持性就业。机构之外接受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达到118835人。全年共有37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六、宣传文化

  促进融合,宣传思想文化体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全国助残日“爱,不孤独”主题活动成功举办,国际残疾人日“五个一”活动反响良好,“最美北京人”宣讲团深入基层传递正能量,《厄运是我深不可测的宝藏》一书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发挥“两微”作用,与各委办局新媒体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宣传残疾人事业。积极推进文化融合发展,第二部原创话剧《危机公关》演出25场,被誉为直击心灵的作品;10支残疾人演出团队活跃在基层,演出300余场,走基层送文化活动深受欢迎。

  截至2015年底,我市开设电视手语新闻栏目1个,播出公益广告1条;各区县残联共开设电视手语新闻栏目3个,播出公益广告4个。市区县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27个,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358场次,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201次,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体64个。

  七、体育

  注重康复体育、健身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积极开展申办冬残奥会活动,启动了冬季训练项目;在全国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特奥会上荣获39金、43银、29铜,破五项全国记录,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2015年,我市组织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25次,30000人次参加;建设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达到18个;培训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达到1600人;组织市级残疾人体育比赛19次,参赛运动员达173人次;市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已达6个,组织各区县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1557次,96193人次参加;设立区县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100个;培训区县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774人。

  八、维权

  圆满完成全国无障碍区创建工作,全市16个区县全部达到创建标准,其中东城、西城、海淀、石景山、延庆评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区;为11409户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或升级,为33250户聋人家庭安装可视闪光门铃、火灾报警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更加规范;加大无障碍监督力度,推动西长安街大修、新开通地铁轨道交通、无障碍停车位、环卫公厕、市属公园、博物馆、政务网站等无障碍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咨询、代书、代理等法律服务11354人次,“庭院式”法律服务纳入市司法局“首都律师以案释法”活动,惠及800个社区(村)1.6万名残疾人。

  2015年,区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3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1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046次,30923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22个,2482人参加。

  截至2015年底,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4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9个,办理案件90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16个,办理案件346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级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13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3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出台了1个省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个区县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98次,无障碍培训4457人次;为11484个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23335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8078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5240人次,其中集体访2批次、19人次。

  九、组织建设

  2015年,我市开展了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组织动员2万余名基层调查人员,深入6807个社区(村),对430630名持证残疾人和暂未持证残疾儿童进行实名制调查,获得了第一手信息,了解了残疾人真实需求,为精准服务奠定了坚实基础。随着调查成果的逐级分解、业务数据的全市共享,成效将会越来越直观显现出来。制定出台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将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纳入全市大局,把具体任务分解细化到各部门职责,48项政策任务实现突破,确保不让一名残疾人在加快推进小康进程中掉队。

  我市已建乡镇(街道)残联326个,已建率达到100.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894名;已建社区(村)残协5839个,已建率达到93.0%,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5220名。

  各级残联实有人员已达1255人,共举办培训班723期,培训机关干部、协会干部及残疾人专职委员18100人次。

  共建立市级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85个,市、区县两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0%。共建立助残社会组织138个,其中在民政部门注册的为138个,以残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44个。

  十、服务设施

  截至2015年底,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6个,总建设规模70776平方米,总投资45324万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3个,总建设规模13221平方米,总投资8274万元。

  十一、信息化

  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是市民卡“北京通”第一卡,也是第三代全国残疾人证试点,已覆盖本市97%以上的持证残疾人。残疾人持卡可以免费乘公交、进公园,可以随时领取补贴资金,可以享受商户提供的优惠服务,“一卡在手、服务全有”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

  截至2015年底,我市16个区县残联均已开通网站。市残联门户网站全新改版上线,重点加强了一卡通服务、政策查询、机构查询、互动交流、网上调查等服务栏目建设,发布稿件约3000余篇,全年网站页面浏览量为3400万次,同比去年增长超过1倍,访问人数达到371.23万人,成为残联与残疾人信息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2015年,在中国残联对全国32个省级残联网站开展的第三次全国残联系统网站建设评价中获得优异成绩。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北京市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收录持证残疾人476744人。市级惠残业务系统全部基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实现残疾人实名验证,为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向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提供了数据支撑。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作为权威的残疾人基础信息资源,在提高信息共享能力、减少重复建设的同时,具备了面向社会公众、残联系统、其他委办局提供接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提供了有效支持和保障。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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