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生命•梦想•追求”残疾人体育摄影大赛的通知
京残发〔2007〕21号
北京各新闻媒体,各区(县)残联,市残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迎接2008年第十三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到来,更好地宣传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成就,展现残疾人运动员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和风采,提高公众对残疾人体育的认知程度,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推动我市残疾人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联合举办体育摄影大赛有关要求,市残联和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决定在我市举办“生命•梦想•追求”残疾人体育摄影大赛活动。请各新闻媒体、各区(县)残联、市残联等参赛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推荐本单位、个人关于残疾人体育事业及残疾人参加体育比赛的优秀摄影作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
三、协办单位: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四、参赛时间:2007年3月7日— 2007年5月25日
五、参赛对象:媒体记者、专业摄影人员、残疾人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
六、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具有时代感,充分体现北京残奥会“超越、融合、共享”的理念。体现备战2008年残奥会与时俱进的精神,体现残疾人运动员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竞技状态热烈向上,体态动作健美的风貌,体现残疾人体育工作者不辞辛苦、无私奉献的高贵品质。
2.参赛作品规格为12英寸,彩色、黑白片均可,不得装裱。不收反转片以及底片和电子文件。
3.参赛者选送作品不限,组照每组3-8幅。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报名费,报送作品一律不退。
4.作品背面著名作品标题、文字说明、摄影时间和地点,发表和获奖情况、作者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5. 参赛者要提供工作肖像照或2寸免冠照片一张,并简述摄影成绩、经历和创作观点等。
七、作品评选
“生命•梦想•追求”残疾人体育摄大赛影活动办公室设在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
1.比赛设立评委会,将邀请业内专家和有关领导对作品进行无记名评选,以做到公平、公正。
2.本次大赛将评选60幅作品,其中:特等奖3名;一等奖7名;二等奖10;三等奖20名;优秀奖40名。组委会将评选并获奖作品2007年5月底报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生命•梦想•追求”残疾人体育摄大赛组委会参加比赛和评选。
八、作品使用
1.按照中残联(大赛组委会)要求,大赛组委会将于2007年举办颁奖仪式,届时展出获奖作品,并邀请有关领导、获奖者和媒体记者出席。
2.入选作品将印制成精美画册,作为礼品赠送国际奥委会、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北京奥组委,同时作为纪念品赠送给获奖者。
3.参赛来稿涉及名誉权、肖像权、作者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自负。凡入选作品,大赛组委会有权使用,包括画册、展览、专题等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
九、参赛投稿
截稿日期:2007年5月20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郑 卫 寇政灵 黄小红
电 话:63295802 63295816
传 真:63295816 6329587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
邮 编:100069
注:请在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bdpf.org.cn《通知公告栏》中查看参赛通知。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北京市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