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资格审核和报名工作的通知
京残发〔2010〕53号
各区县残联、燕山残联:
根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号)及《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全盲医考办发〔2010〕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资格审核和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0年7月8日至7月31日。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盲人,可以申请参加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
1、本市户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的;
2、2009年9月1日前,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不满15年的。
三、报名提交材料
申请参加考试盲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医疗机构所在地区县残联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http://www.cdpes.org.cn/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第二代视力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医疗机构出具在医疗机构中连续从事医疗按摩活动2年以上15年以下证明以及从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医疗机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5、8张二寸蓝色背景正面免冠彩照及电子版,电子版照片尺寸标准(35毫米×49毫米),大小不超过20K,照片保存格式为“JPG”;
6、考试报名费每人255元(人民币)。
四、报名程序
本次报名由区县残联进行初审,够报考条件的,在复印件填写“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公章,通过全国盲人医疗按摩考试管理操作软件上报我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复印件由区县残联存档,其中《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申请表》、8张二寸蓝色背景正面免冠彩照和考试报名费由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代收,最后上报中残联全国盲人医疗按摩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五、其他要求
1、提高认识、加大宣传。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工作政策性强,牵涉盲人切实利益,各区县残联务必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力度,让所有盲人按摩师了解、理解、支持此次考试工作。
2、实事求是、严格审核。各区县残联要认真审核提交的材料,严格审查原件,并按照报考条件、逐项审查,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附件:(略)
1.《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号)》
2.《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全盲医考办发〔2010〕6号)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 王琦 李铮 电话:67160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