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做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残联,市残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各专门协会,各有关特教学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修订工作,列入了市人大立法计划,目前已进入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阶段。2010年12月31日,市政府法制办在“首都之窗”网站、市政府法制办网站和市残联网站公布了《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内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是促进本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一部重要地方性综合法规。请各区县残联,市残联各部室、单位、各专门协会和特教学校高度重视,从维护残疾人权益,增进残疾人福利的高度,广泛组织动员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其亲友,专门协会委员以及特教学校师生,在2011年1月20日前,通过市政府法制办网站,直接提出意见和建议(网址:http://www.bjfzb.gov.cn/fzb_cazjyj/index.htm),也可以书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市残联研究室(地址:丰台区右安门外玉林里62号,邮编100069)。
征求意见过程中,如有问题需要咨询,请与市残联研究室王铁成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3295873。
首都之窗网址:http://www.beijing.gov.cn/
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