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残联专门协会办公室工作规则
北京市残联专门协会办公室受北京市残联党组理事会委托,负责联系各专门协会,及时传达北京市残联党组理事会的精神,做好各专门协会日常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做好理事会与专门协会季度通报会相关工作,召集并提前通报会议内容,协助各专门协会做好会前准备和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召开专门协会工作会。同时,做好各专门协会各项会议的会务服务,督促各专门协会工作计划的落实。
3.协助各专门协会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世界精神卫生日”、“盲人节”、“聋人节”、“肢残人活动日”、“特奥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相关活动。
4.协助各专门协会做好对外联络和协调,开展境外和外省市残疾人组织交流、考察活动。
5.协助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深入基层指导各区专门协会工作,加强与基层协会的联系,开展本类别困难残疾人的走访。
6.协助各专门协会根据本类别残疾人的困难和需求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各专门协会学习政策法规,发放有关文件、刊物等资料。
8.收集各专门协会工作建议和提案,及时报送有关部室和主管领导,并向各协会反馈情况。
9.按照市残联公文管理办法,负责做好各专门协会文件收集整理和上报下发等日常文秘工作。
10.做好各专门协会档案整理和固定资产的管理。
11.关心各专门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生活情况,做好必要的服务。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