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京残办发〔2021〕12号)
各区残联,燕山残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自2018年7月落地实施以来,惠及近2万残疾人,有力促进了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为更好发挥政策效用,优化基层经办服务,减轻残疾人缴费压力,现就进一步做好政策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畅通办理渠道
为方便残疾人办事,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实行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两种方式。各区、街道(乡镇)残联在推行网上办理的同时,要保留窗口办理方式,优化帮办代办服务,充分保障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困难的残疾人的办事需求。
1.网上办理。依托“北京市残疾人服务管理平台”网上办理系统(后简称“网上办理系统”),由申请人登录填报信息后提交补贴申请,审核审批之后按月归档,全程网办、全程零材料。
2.窗口办理。由街道(乡镇)残联办事窗口办理,事项已入驻街道(乡镇)政务服务大厅的,也可在大厅办事窗口办理。对于通过办事窗口受理的申请,工作人员在网上办理系统政务网端可以调取残疾人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的,依托网上办理系统审核审批,之后按月归档;对于无法调取残疾人参保信息或参保信息不齐全的,办事窗口受理后按流程进行审核审批,并由工作人员录入网上办理系统。申请人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工作人员当场一次性告知办理材料要求。
事项的办理材料和审核要点依据办事指南执行。办事指南由市区两级共同维护,通过首都之窗面向社会公开,各级要及时做好关联维护、动态更新,落实好工作要求。
二、优化补贴发放
为减轻残疾人缴费压力,自2021年1月起,全市改为按照“先缴后补、按月发放”的方式落实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各区、街道(乡镇)残联要按照办事指南规定的办理时限及时办结,做好年度经费预算编制。除特殊情况外,各区对于受理的申请原则上应自残疾人社会保险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将补贴发放到位(即:残疾人于2021年1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各区受理后应于2021年4月30日前发放到位),补贴资金通过“北京通—残疾人服务一卡通”足额发放,跨行转账产生的手续费用不由残疾人承担。
为切实加快补贴发放,各区残联与本区审计、纪委部门沟通,根据本单位“三重一大”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优化内部工作流程,简化资金使用审批手续。鼓励各区交流借鉴,根据本区实际和残疾人特殊困难,创新方式、精简流程、优化服务,进一步压缩补贴发放时限。
三、做好政策解释
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是残疾人诉求较为集中的问题。各区、街道(乡镇)残联要积极主动处理好残疾人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其他途径的来电来信来访,做好“先缴后补”补贴方式、补贴发放延后等的解释,协调解决好合理诉求,争取残疾人的理解和支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各区、街道(乡镇)残联要加强经办人员的工作培训,利用多种途径,积极配合人力社保、医疗保障和税务部门加强本市有关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新规定的宣传,引导残疾人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社保,及时申请社保补贴,切实保障自身社保权益。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4日
